
(1)防止因 接觸雨霧、陽光、潮濕空氣和海水及其雜質,使物品變質,或發生劇烈的化學變化而造成事故。
(2)可減少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所受的碰撞、震動、摩擦和擠壓,使其在包裝的保護 下處于完整和穩定狀態,從而保證安全運輸。
(3)防止因貨物撒漏、揮發以及與性質相抵觸的貨物直接接觸,而發生事故或污染運輸設備及其它貨物。
(4) 保證貨物裝卸、搬運操作便利,并便于堆存、計數。
(5)有利于船舶艙容的充分利用。


危險貨物包裝的一般要求:
1.包裝的材質和類型應與所裝的危險貨物相適應(危險貨物包裝的使用鑒定);
2.包裝應有一定的強度,能經受住水路運輸的一般風險(危險貨物包裝性能試驗證明 );
3. 包裝的封口應與所裝的危險貨物相適應;
4.內、外包裝之間應有一定的襯墊(減震、填充和吸收材料);
5.包裝應能承受一定范圍內的溫濕度變化;
6.包裝的重量、規格和形式應便于裝卸、運輸和儲存。
